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 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... 更多 >>